尊敬的網友:
您好,留言收悉。經了解,依據《2012年天津市小學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》精神,塘沽教育局明確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在塘沽入學須持有暫住證(屆住地派出所簽發)、戶籍證明(原籍戶口本)、務工證明(用人單位、或所在街道簽發)和住(租)房證明,兒童預防接種證。證明齊全且有住房證明(自己的房證)的到居住地所屬學區片小學報名入學;證明齊全且有租房證明(居住地派出所備案證明)到租住地相對就近的指定學校登
記,學校按實際接收能力注冊入學。因塘沽教育資源有限,在持有以上相關確有效證明的同等條件下,依次優先錄取以下適齡兒童:①父母積極為塘沽做貢獻,父親或母親一方可提供社會保險證明(天津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繳贊消單等)或個人收入納稅證明;②父親或母親一方持有暫住證時間較長的。(以暫住證簽發時間為准)。不知您是否具備上述所需條件,您可進行對照。
如您有其他問題,可以向塘沽教育局進行反映,聯系電話66897211。
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,祝您生活愉快。
濱海新區政府
2013-5-28
|